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防工程面积和建筑面积规定如下: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上述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3、人防工程面积与建筑工程面积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类重点防护城市(省会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3、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第1种观点: 人防办机关是行政编制,机关人员都是公务员。1950年10月,成立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标志着新中国人民防空事业诞生。1994年11月国家国动委成立简而言之他的主要职责就是:平时负责人防工程的修建,维护,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等;战时负责重要军民用设施,党政机关,重要工厂的搬迁撤离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疏散,掩蔽,组织人员进行水电设施抢修,并进行防化防疫的工作。原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国家国动委人民防空办公室。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变化,人防办的工作重点开始向民防方面倾斜,比如参与进行一些救灾活动等。人防办负责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地方各级,是本级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单设机构,是本级序列内的主管部门。同级军事机关派人员参加本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第十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第十九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2种观点: 人防办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法规和规章制度。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拟定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经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4、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同国土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家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六条 、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第七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军事委员会规定。县级以上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3种观点: 人防办主要负责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人防工程的审批、维护和管理、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保障警报的畅通、应急演练拉练等职责,简单地说,人防办的职责主要职责就是“防灾减灾”。宗旨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等战时负责重要军民用设施。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副厅级,简而言之他的主要职责就是平时负责人防工程的修建,人防办是做什么的一般县里面是不是没有人防办,是半军事化事业单位,你想要实权可去药监局。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保障人防办的通信,是是指动员和组织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详细的问题说明。人防办是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简称一个地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能贯彻执行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人防,4个事业单位、维护。经费来源不同。人防办是什么单位1、人防办负责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地方各级,是本级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单设机构,是本级序列内的主管部门。同级军事机关派人员参加本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2、其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法规、计划和措施;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适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习;依法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担负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赋予的其他职责。战时在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防空袭预案,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主要完成防空警报发放、人员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