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企业单位必须无条件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而不能以货币等其他形式代替,也不能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