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可以在公司成立前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成立后公司应承担合同责任。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发起人或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在公司成立前,发起人可以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如果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也应予支持。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